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钦南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能是。
(1)、审判法律、法规规定由钦南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受理和审查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和减刑、假释案件,处理来信来访。
(3)、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以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4)、负责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以及适用法律问题。
(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6)、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7)、搞好人民法院规范化法庭建设工作。
(8)、完成上级法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人员机构情况
我院人员编制总数为106人,其中行政编制101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89人,行政编制人员85人,事业编制人员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7人。
(2)、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内设机构1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监察室、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庭、执行局、立案庭、少年审判庭、审监庭、法警大队、钦州港法庭、那丽法庭。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26.4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026.4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支出总计2026.4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10.34万元:主要用于(1)商品和服务支出2.32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64.0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64.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2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6.44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398.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信息化建设投入增加,法院专用设备购置增加等。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26.44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398.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信息化建设投入增加,法院专用设备购置增加等。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14万元,项目支出808.3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948.19行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770.3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7.87万元。
2.行政单位医疗41.46万元,为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事业单位医疗5.65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64.14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158.41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6、项目支出808.3万元,主要是用于:(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7.59万元;(2)、案件审判支出136.39万元;(3)两庭建设支出238.96万元。(4)、其他法院支出165.84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0.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7.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工会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08.30万元,主要包括:
1、商品服务支出163.18万元;按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5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两庭”建设支出334.81万元,用于法院2号审判楼建设和大型修缮支出。
4、其他支出128.75万元,主要是诉讼费退费开支。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5万元,支出决算3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减少11.36万元,下降26.59%。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同比增加1.77万元,增长73.05%。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方面的支出。
(二)2016年度公务用车费支出2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同比减少21.13万元,下降56%。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度年支出2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同比减少21.13万元,下降56%。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和维修支出。2016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16辆。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5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4.83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425.04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新增聘用人员工资支出,我院二号审判综合楼建设工程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4辆。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