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上签字 |
|
韦副院长在执行指挥统一调度 |
11月17日,我院运用数字化执行指挥系统,实时监控、同步指挥,成功执结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
被执行人邓某非法占有钦南区那丽综合商店的土地多年,并未经得其同意,在土地上修建房屋和种植树木及农作物。经一、二审判决,判决要求邓某清除土地使用权证载明范围内的侵占物,并将土地返还那丽综合商店。但邓某逾期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14年9月5日,钦南区那丽综合商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邓某履行生效判决,清除侵占物,返还土地。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耐心细致地向被执行人邓某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及拒绝执行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邓某却仍以种种理由和借口推脱,拒绝履行义务。
为维护法律的神圣和尊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我院执行局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当天,执行人员通过数字化系统全程与执行指挥中心保持语音和视频联络,并采用单兵执法记录仪与执行指挥中心相连接,对案件进行全程记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韦民坐镇执行指挥中心,根据实时传回的现场音像,通过远程指挥系统,沉着指挥调度,确保顺利执行。
执行过程中,邓某及其妻子情绪十分激动,行为过激,几次欲冲进警戒线撕打我院执行人员,邓某更是持刀威胁企图用暴力阻止执行。看到这一幕后,韦副院长沉着应对,迅速反应,当即下令对冲击执行现场妨碍我院执行的被执行人邓某实施司法拘留。最终,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我院指挥中心采用的执行指挥系统通过无线视频设备结合3G网络、GPS定位系统和电子地图,实现图像传输与对话、录音录像,指挥长通过观看显示屏进行远程监控指挥,并及时处理突发情况。智能化执行指挥系统的成功运用,促使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透明,提高了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